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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政風人員訓練指導委員會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0 年 0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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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會應由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
    始得決議;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