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圖書賠償方式: (一)購買與原書相同之新書賠償。 (二)無法購買原書籍時,在接獲輔導科通知後,應於一個月內賠償原書 價,逾期未賠償者,由保管金扣繳。 (三)扣繳保管金之款項,應作為日後所內購書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