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審查作業:申請補助案件,由本部業務主管單位依各年度施政計畫重 點、預算額度、申請補助之計畫內容、申請單位之執行能力,參酌其 服務績效、目標及預期效益,擬具補助項目及額度之初審意見,簽奉 核定後辦理。必要時,得先由本部派員實地勘查或舉行會議進行初審 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