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收容人申請返家探視審核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8 年 04 月 15 日
6
六、收容人返家探視除往返路程所需時間外,探視時間以不逾一小時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