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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物料複驗站檢查實施辦法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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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大卡車若須司機開入,須主管在旁戒護,待停妥後至二號門主管旁等
    待,卸完貨後再由主管戒護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