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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處理收容人死亡事件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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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秘書室對媒體記者刊登不實報導,應剪貼並提出佐證說明,傳真矯正
    司予長官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