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 活動經費: 一 社團經常性活動所需經費,應由各社團定期向社員收取社費支用,收 費標準由社團自行訂定。並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經費,收支情形應詳 列書面向社員報告。 二 機關得視經費狀況及活動績效增減補助社團活動經費,每一社團每月 補助金額最高以新台幣八百元為限。各社團應於每年一月十五日前, 逕向人事室申請。人事室應於一月二十五日前彙整會同會計室審核, 申請補助時應檢據社員名冊及社團活動期間交通工具、餐飲、場地費 用或其他必要費用之單據辦理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