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法務部為審查檢察官辦案書類,必要時得調閱有關文卷。檢察官辦案 書類之審查,法務部除指派專人辦理外,並得另置審查委員,其名額 視實際需要定之。 前項審查委員,由法務部就現任或曾任最高法院法官、或最高法院檢 察署檢察官聘請或派兼之。其任期為一年,按月支給審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