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稽核小組作業程序如左: (一) 本小組查核時,較繁複案件以召開會議稽核為原則;對金額較小或 內容單純者,得由秘書簽報召集人核定。 (二) 本小組對移送稽核案件以外之事項,如有必要,得隨時請承辦單位 提送資料以供瞭解辦理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