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未定
地方律師公會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掌理下列事項: 一、預算之決議及決算之承認。 二、章程之訂定及修正。 三、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之訂定及修正。 四、重大財產處分之議決。 五、公會解散之議決。 六、章程所定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