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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
修正日期:民國 92 年 01 月 22 日
第 51 條
非因財產權而聲請調解之事件,應繳納調解費新台幣三千元。
非因財產權而聲請調解之事件,並為財產權上之請求時,其調解費分別計
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