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辦理接見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辦理接見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5
五、辦理接見登記、寄送物品時,應先填寫「接見、寄物、寄款」三聯單 ,再抽取號碼牌,限一次抽取一張,遇過號情形時,需等待辦理三人 後,由本監人員叫號時再行辦理。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