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應課程需要,於訓練師未聘滿額時,得聘請本所以外人員兼授課程。 但如屬新增辦之職類,經評估非現有訓練師所能擔任課程時,不在此 限。外聘職業訓練師資視其學經歷及工作資歷,比照大專院校或高職 學校專業課程鐘點費支給標準辦理,亦即高職教師(400 元)、講師 (575 元)、副教授(685 元)、教授(795 元)等標準覈實支給並 得按規定發給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