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活動方式: 一、社團定期辦理活動,每月至少一次。活動時間以假日或非辦公時間為 原則,不得影響正常業務之進行。如需利用辦公時間者,應事先會知 管理單位。始得以公假登記。 二、為期撙節經費及人力,社團應配合機關委託辦理相關性文康活動,機 關球類代表隊之賽前集訓亦得向該社團借用場地,或合併練球,以切 磋球技。 三、社團舉辦活動如需借用機關交通車輛,機關於不妨害正常調度下,儘 量予以支援。申請借用手續,由社團逕洽機關總務單位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