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南投看守所大門勤務補充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南投看守所大門勤務補充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8 月 10 日
5
五、車輛入車檢站前,應核對駕駛身份及詢問目的,經確認無訛後才能發 給入門證 (以身份證明文件換領) ,並報知中央台;出所時確認回收 入門證及發還身份證明文件後,始開? 鐵門放行。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