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服務內容: 教誨志工得就下列事項,對收容人予以適切輔導: 一、道德、情操、宗教之輔導。 二、技藝與興趣之培養。 三、新知之介紹。 四、法治教育之宣導。 五、心理及生活困擾之諮商輔導。 六、團體及文康活動之指導。 七、出所就業輔導。 八、其他有關教誨、教育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