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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所暨少年輔育院處理主副食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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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監所暨少年輔育院處理主副食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10 月 17 日
5
五 每人每日副食中之油為三○公分,鹽為九公分,菜餚應注意新鮮、營 養及變換。燃料之分量如附表。
圖表附件:
附表:燃料日用數量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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