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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監所暨少年輔育院處理主副食應行注意事項 5
五  每人每日副食中之油為三○公分,鹽為九公分,菜餚應注意新鮮、營
    養及變換。燃料之分量如附表。
民國 70 年 12 月 17 日訂定
5
五  每人每日副食中之油為三○公分,鹽為九公分,菜餚應注意新鮮、營
    養及變換。燃料之分量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