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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考試廉政類科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職前學習實施規定
公發布日:民國 111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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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訓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內,除參加基礎訓練及專業學習外,均屬職
    前學習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