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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哺乳室使用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0 年 05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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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須使用者,請於開放時間內向門市部服務台填寫使用登記表登記使用
    ;使用者進入後上鎖並於門把掛上「使用中」之告示牌。離開時應將
    個人物品攜離、維護環境清潔及關閉電燈、吊扇,並至門市部服務台
    登記使用完畢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