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總務科收發人員依來函擇限定辦結日期之公文,填具管制公文登記卡 。第一聯夾送收文單位,辦文陳核時,夾於公文送出,由秘書室取回 ;第二聯送交秘書室,以掌握各科室限辦公文之辦理進度;第三聯收 發人員留存,據以稽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