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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行政執行處滯欠大戶稽催管考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1 年 0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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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秘書室研考人員將前點統計室所送清冊,簽送案件所屬書記官辦理稽
    催,並將清冊簽會所屬行政執行官督辦,於後將清冊呈處長核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