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收容人家屬郵寄包裹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收容人家屬郵寄包裹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06 月 01 日
4
四、收容人郵包由專人負責,於收容人面前嚴格檢查,若發現可疑物品, 立即通知政風人員處理,如經檢查有涉及不法者,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3
立法理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