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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收容人家屬郵寄包裹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6 年 06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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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容人郵包由專人負責,於收容人面前嚴格檢查,若發現可疑物品,
    立即通知政風人員處理,如經檢查有涉及不法者,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