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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1 年 0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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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主任委員之命,處理日常事務;幹事一人至
    三人,受執行秘書指揮監督,處理本會業務,均就法務部現職人員派
    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