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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教化指導委員會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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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委員任期:前項延聘之委員任期一年,期滿並得續聘;擔任期間如有
    不適任情事,經監務委員會決議後,得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