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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學員袍使用須知
廢止日期:民國 93 年 08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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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學員穿著學員袍時,應於其內穿著有領襯衫並打領結或領帶;女性,
    穿著無領上衣時,應配以領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