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作業科視同作業: (一)單位及雇工費用: 搬運隊,搬運作業設備器材及成品材料,比照總務科雇工費用每人 每月新臺幣一千一百元單位所得之勞作金為基準,並以日數換算。 (二)一般勞作金:依「監所作業勞作金給付辦法」規定計算核發。 (三)獎勵金:依「監所受刑人被告作業獎勵金發給辦法」規定從實審核 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