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本所九十一年度綠色招標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六條」及機關優 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理。 1 參考綠色消費指南,選擇有綠色環保標章之產品,製作標單。 (第 一類產品) 2 經環保署認定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條件,並發 給証明文件者。 (第二類產品) 參考綠色消費指南。 3 產品經相關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 」之產品,並發給証明文件者。 (第三類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