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資料之處理 一 涉及本監員工貪瀆不法之訪查資料,除注意保密外,應深入瞭解查證 後,簽報典獄長核處。 二 非關本監權責之貪瀆資料或民眾反映意見,經彙整後依有關規定程序 辦理,並副本陳政風司。 三 非涉貪瀆之政府法規或施政得失意見,彙整後簽請相關科室參處或陳 報政風司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