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使用規定: 上述役男經分發服勤單位滿三個月返回戶籍地休假時,由服勤單位給 予往返搭乘民航飛機或輪船交通費補助,法定役期期間,每位役男休 假交通費補助次數最高以七次為限,申請時應檢具購票證明,並按該 航線航空或輪船公司給予軍人優惠價之半額補助,若該通路無軍人優 待價時,則以一般旅客票價之半數予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