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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員工子女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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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前點各組內獎助學金名額之分配,以獎學金佔百分之七十,助學金佔
    百分之三十為標準,依四捨五入方式計算之。但同組內金額有節餘者
    ,得互併運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