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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檢察機關辦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11 年 07 月 01 日
33
三十三  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已判決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中之案件,適用修
        正前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