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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流程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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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流程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6 月 05 日
3
三、人民以電話陳情時,處理人員應出於懇切之態度、耐心傾聽、瞭解問 題。陳情內容簡易明確者,得於電話中予以說明;複雜不明者,得請 其另行以書面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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