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哺集乳室使用規則
公發布日:民國 103 年 08 月 15 日
3
三、服務對象:哺餵母乳之洽公民眾及本分署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