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請時間: (一)網路預約接見: 1.預約日期前七日零時起至前二日下午十五時止。 2.截止日逢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則提前至該假日前一日截止。 (二)電話預約接見:每週一至週五上午 08:30 至 11:00 ,下午 13 :30 至 16:00 。 (三)現場預約接見:自接見日起二週內為限,且應完成當日接見登記後 ,始得預約下次接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