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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收容人就醫費用催繳結報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12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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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遇有緊急病情需外醫時無論有無保管金額,由醫師、醫事人員或管教
    人員簽擬緊急外醫轉診單,經長官核准後緊急外醫,如遇門診急症時
    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