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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與矯正機關遴聘特約法醫師及醫師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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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機關遴聘之特約法醫師、醫師其最高限額,以各該機關經費內所能
    勻支者為限。法醫師之遴聘並應注意相驗轄區之均衡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