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書證補發及換發之規定如左: (一) 補發:借書證遺失,應向本室申請補發,學員部分應繳照片一張。 (二) 換發:借書證損壞而不堪使用者,以舊證換取新證,學員部分應繳 照片一張。 借書證應妥為保管,如有遺失,應即向本室聲明,並依前項第 (一) 款規定辦理補發手續。其在掛失前因借書證遺失致使本室圖書蒙受 損失時,原持證人應負賠償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