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簽發支票除應根據合法之會計憑證外,並應注意下列各點: 1、簽發支票時,應注意存款餘額。 2、金額數字應用中文大寫,數字末尾應加一「整」字。 3、支票金額須同時填寫阿拉伯數字者,應一併填寫。 4、支票上應填明日期及付款憑證相符之受款人姓名或公司行號 名稱。 5、受款人應於支票存根上簽名或蓋章。 6、簽發支票之號碼帳號等,應於傳票上註明。 7、簽發支票如有錯誤應即作廢,並加蓋「作廢」字樣,重新簽 發,不得塗改。並將該支票號碼剪貼於該本支票領取證背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