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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處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公發布日:民國 92 年 08 月 06 日
第 22 條
保管國家機密案卷人員調、離職務時,應將所保管之機密,逐件移交接任
人員,並親自列冊簽陳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