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8 月 13 日
第 21 條
結業學員由司法院及法務部依相關規定分發各地方法院或檢察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