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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及司法警察機關錄音錄影資料保管辦法
公發布日:民國 112 年 12 月 05 日
第 2 條
檢察機關及司法警察機關應備置錄音、錄影之設備及儲存錄音、錄影內容
之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