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宿舍管理要點(112.10.04訂定)
修正日期:民國 114 年 11 月 26 日
2
二、本所宿舍之管理、借用、檢修等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悉依本
    要點之規定辦理,本所宿舍之管理、借用、檢修等之擬辦事項,由總
    務科負責辦理,涉及人事、會計及政風部分由人事室、會計室及政風
    室會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