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檢察官於偵查中得依被告及被害人之聲請,轉介適當機關、機構或團 體進行修復。(聲請表參附件一,轉介單參附件二) 檢察官於偵查中認為適於轉介修復者,得於徵詢被告及被害人意願後 ,告知其得提出前項聲請。 第一項修復之聲請,被害人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 由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為之。但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 配偶為被告或犯罪行為人時,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