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收容人作業成績優良發給獎狀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2
二、收容人作業成績優良,指具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者:
(一)作業技術優良,協助作業導師為作業指導之輔助,或對作業技術有
      特殊設計而有相當貢獻。
(二)對作業器械或設備之修護,有相當貢獻因而節省公帑。
(三)對作業產品之開發、創造有新發明或改進意見,經提出並認定有採
      用價值。
(四)對作業事項之經營或管理有具體意見之建議,經採用並獲得具體成
      效。
(五)其他作業表現優異,並有具體事證,足資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