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跨國接收受刑人適用累進處遇辦法
公發布日:民國 102 年 07 月 23 日
第 2 條
跨國接收受刑人累進處遇分數之評定,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本辦法未規
定者,適用行刑累進處遇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