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名籍資料:指收容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職業、 戶籍與通訊地址、聯絡人、電話、案由、案號、發押接押機關及股別 、承辦法官與檢察官、入監備註等獄政管理系統收容人資料表列事項 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應予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