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04 月 08 日
2
二、本須知所稱檔案,指本部依照文書處理程序送交歸檔管理之文字或非
    文字資料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