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容人開、收封時,工場管理員應前往收容人配住之舍房清點人數, 並與舍房管理員交接收容人特殊狀況 (如收容人違紀、罹病及舍房秩 序等) 。開封時依序逐房列隊行進至該工場,向教區科員回報開封人 數,同時檢查各項設施及安全設備之狀況,並實施無線電及工場警鈴 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