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分類編案 一、依本所「公文編碼分類總表」暨「檔案分類及保存年限區分表」所列 之分類編目管理,辦畢案件併同歸檔清單送交檔案室。 二、辦畢歸檔案件,由各科室承辦人員依本所「檔案分類及保存年區分年 限區分表」之標準,於文件右上角填妥檔號及保存年限以作為處理案 件依據。